第六百五十七章 黑暗迷宫【5500求月票】 (第1/2页)
林默旳力气很大,诅咒的加持下,一般鬼怪还真弄不过他。
一个大男人压着一只鬼,这个画面一定是非常的绚丽,可惜没人能看到,黑暗维度下就是这样,这里是一个没有光的世界。
只能靠摸。
就是因为不怕人看到,所以林默也没有一点尴尬。
这会儿身下的冰冷尸体开始颤抖。
可能是害怕吧。
觉得林默会对它做一些可怕的事情。
林默换了个姿势,起身,单手压着对方的脖子,低头道:“都说了不用怕了,你抖个什么劲,能不能听懂我说的话?能,就伸手拍拍我,不能,就不用拍。”
首先得确定这个尸体能不能说话,如果是不能说话的无脑怪物,那就不用留着了,直接弄死干脆。
如果能沟通,林默就打算了解一些事情。
例如,这是啥地方。
又例如,怎么出去之类的。
等了一小会儿,对方伸手在林默手臂上拍了两下。
运气不错。
遇到一个可以沟通的。
林默就问它能说话么。
随后,就听到这个尸体喉咙里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估摸是长时间不说话,生疏了,过了一会儿,才听到对方从嗓子眼里发出的声音。
“别,别吃莪!”
林默听懂了。
就是声音小一点,离近一点听就行。
鬼吃鬼这件事林默是知道的,在鬼城的时候就不止听过一次了,而且小雨每一次蜕变,也是因为吞噬了可以让她产生蜕变的鬼怪。
如果将梦魇和鬼怪当成黑暗世界的生物,那么,互相吞食,就是它们‘进化’和生存的一种途径。
自然界的动物,包括人类,需要进食才能生存;黑暗世界的生物也是一样。
这是一种特殊的生态系统,一种生存方式,可能包含着一些可以探究的学科和理论,但林默不是生物学家,他关心的不是这个。
“你放心,我很挑食的,像你这种货色,我是不吃的。”林默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恐怖的鬼王级存在。
果然,说完这话,对方似乎是松了口气。
“那你抓我干什么?”这是对方说的第二句话。
这句比刚才就要说的清楚一些了,但还是声音小,沙哑,音调不准,林默也是仔细听后分析一番才明白对方的意思。
“找你打听一点事儿。”林默不打算兜圈子,有事直说是他的性格:“这里是什么地方?”
尸体有可能是没想到林默会问这种问题。
它停顿了三五秒后,才发出了沙哑的声音。
“迷宫!”
和这个尸体的交流并不顺畅,毕竟不是人,说话的能力和两岁小孩差不多,不管是磕磕绊绊,还是跌跌撞撞,总之,林默大概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这个黑漆漆的地方,就叫‘迷宫’。
既然是迷宫,那当然是很难出去的,这个尸体,姑且称它为裸奔男。
名字是林默起的,也没征求对方意见。
谁让它不穿衣服的。
裸奔男说它被困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很绝望,很恐惧,根本没有任何希望,总之,一切负面的情绪都可以从它的话语中听出来。
林默就说既然这么绝望,这么恐惧,而且没有任何希望,那你怎么不去死?
裸奔男不吭声了。
林默觉得自己问的很对。
如果是真的绝望,那刚才被自己按住,对方就不会说‘别吃我’,而是会说‘吃了我’。
你看,一字之差,这里面的意义那就是天差地别。
可能是被林默一下戳穿小心思,觉得有点没面子了,裸奔男好长时间不吭声。
林默哪有时间陪它在这儿浪费,直接一巴掌扇脸上,这下,裸奔男又开始说了。
它说他不是怕死,因为它已经是个死人了。
“我的确是感觉到绝望,恐惧和无助无时无刻都在折磨着我,我是可以彻底消亡,但我在彻底消亡之前,还得做一件事。”
“什么事?”林默问。
“我好像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比我的生命都重要,我一定要想起来,而且我知道,这个记忆就藏在迷宫里,我要找到,不找到的话,我不想彻底消亡。”
这话裸奔男说的很认真。
就连吐字发音也比之前标准了不少。
从这一点看,对方似乎没有撒谎,而且对方这个情况,怎么感觉这么熟悉?
这不就是自己的情况么?
很类似啊。
都是遗失了一部分记忆,死活想不起来。
裸奔男说他自己的记忆在这个迷宫某处藏着,那自己的记忆呢?
林默这会儿想了很多。
过去的事情和莫文婷有关系,自己遗失的记忆,其实不光有刘佳的,还有一部分和莫文婷有关。
而莫文婷和这个迷宫又有关联。
那会不会,自己的记忆,也藏在这里?
一开始会觉得这个想法有点不着逻辑,天马行动,属于一种异想天开的想法;但把目前发生的这些事情仔细掰开揉碎了梳理一下,就会发现,并非没有这种可能。
重点是得先搞清楚这个迷宫是怎么回事。
可惜这个问题,裸奔男无法给林默任何解答。
“这么说,你一直在这个迷宫里游荡,寻找,但一无所获?”林默这时候问了裸奔男一句。
后者说是的。
“但我必须要继续寻找,这是我存在的意义!”
裸奔男这一句话居然有一点哲学性,仔细想想,还可以把高度调的更高级一些,或许一些文艺小青年会喜欢这种语调。
林默并不认同。
但也无言反驳。
就是那种明明知道什么地方不对,但感觉就是说不出来的那种感觉。
后来很久之后林默才想到了一个词儿解答他当时心中的疑惑。
那就是佛家的一套理论。
放下!
类似于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有禅意在里面。
不过就算是林默想起来这话,说给裸奔男听,对方十有八九也听不进去。
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是身在苦海而不自知。
包括林默自己。
林默就说,既然你没找到你自己要的东西,应该也找到一些其他的东西,毕竟你在这里游荡这么久了,没吃过猪肉不可能也没见过猪跑吧。
裸奔男就问林默你说的这些是啥意思,我听不懂。
林默就问他这个迷宫,一直都是这么黑吗?
裸奔男说是。
林默想了想,突然晃着了砖头锤。
下一刻,光亮显现。
林默手里一空。
裸奔男消失了,光亮所在的周围,依旧是一片空旷,仿佛无穷无尽,一个没有尽头,但也没有出口的世界。
林默有点明白了。
如果说莫文婷之前小本子上画着的就是这个迷宫的话,那她为啥要把周围涂的那么黑的原因林默找到了。
因为这个迷宫,只存在于黑暗维度。
如果再进一步看,只要有光亮,就无法离开迷宫,而想要离开迷宫,唯一的法子,就是按照这里的游戏规则来走。
也就是说在绝对的黑暗中摸黑寻找出路。
最操蛋的是,这是一个迷宫。
对于一些路痴来说,亮着一百五十瓦的大灯泡都找不到出路,更别说是在绝对黑暗的情况下,这根本没法子记路。
所以最终就是,十有八九就和裸奔男一样,在这个绝望和恐怖的迷宫里不断的摸索,周而复始,无穷无尽。
而且就算是你有光源也没用。
只要有了光源,就会从真正的‘迷宫’脱离出来。
就像是刚才,林默明明按着裸奔男,但火光一亮,对方消失了。
实际上,不是对方消失了。
而是自己消失在了那个黑暗迷宫当中。
事情慢慢被林默捋顺了,从一开始的一无所知,十分盲目,到现在至少知道大概情况,知道一些迷宫内的规则。
而既然是迷宫,就必然有出口。
只不过要在绝对黑暗中找到出口,难度比较大罢了。
此外光源脱离的特性,让林默想到了它的另外一个用途,那就是在陷入绝对危险当中的脱困。
这无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保命手段。
在绝对危险当中,把火焰弄着,就可以脱离危险。
这一点非常棒。
明显可以让人产生很强烈的安全感。
再加上林默本身无惧恐惧的特性,还有他本身是高级游戏玩家的属性,这让他有了一种攻克黑暗迷宫的信心。
吹灭火焰。
林默再次陷入黑暗当中。
他四下摸了摸,什么都没有摸到。轻声呼唤一声,也没有任何回应。
看起来裸奔男跑了。
这也正常,换自己也会跑,谁会傻乎乎的等在这里。
不过对林默来说,该从裸奔男哪里了解到的都已经了解了,对方继续留下意义也不大。
现在林默能做的,就是继续向四周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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