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取姓法 (第2/2页)
使用汉字是一种必然,普及汉语成为必要。
不是张汉卿有大汉族主义,实际上如果中华子民绝大多数的人说的是另外一种民族语言、写得另外一种民族的字体,他都不排斥把后世的普通话概念转成那种民族的而不一定是汉民族的。语言文字的存在是方便交流,人家欧洲人还搞出了世界语呢!
汉字在中国绝对是居统治性地位,从秦始皇统一文字起,汉字就已经成为一种系统化、规范化和具有强烈生命力的文字,不但汉族使用,一些大的少数民族如回、满、壮都使用,人数少的就更不用说了(当然,被后世“创造”出的民族文字就不谈了)。
此外,汉字是一种历史的传承,传承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绝大多数汉字可以望字生义,理解简单,而不像其它很多外文由单词构成,纯粹为表达而表达。历史上东南亚、朝鲜半岛及日本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主动接受汉字,从而在其国家的发展上起到相当的进步作用,充分说明它的优势所在。
单一稀有的语言,虽然可能会给考古界、历史学界、文化界及语言学家们一种美的享受,却给国际交流和经济发展带来困难,从而带来的是落后、愚昧,并跟不上世界发展的潮流----语言的种类越多,需要的翻译越多,需要人从事语言学习的时间也越长,那绝对是一种资源浪费。
这是张汉卿从后世学英语中得到的深切体会。改变它的办法之一,就是在保留本民族特色的基础上尽量“车同轨、书同文”,它的第一步就是让各民族的语言文字跟得上世界发展的潮流。
因此蒙古省委书记王树翰在与那苏图(已在省议会上正式当选为省长)的第一次省委常委会议上便讨论立法规定牧民取姓,即《取姓法》,虽然这一政策预料中会非常棘手。
实际上也真的棘手。
为了解除国民在取姓方面的困惑,王树翰召集了诸多蒙学、汉学大儒,共同编写了一本《取姓指南》。这些大儒追根溯源,从地方史志中查找到许多氏族名并以此取姓。不过最后诸人的研究表明,大部分蒙姓当初均拜乡亲所“赐”,有些含义不佳,譬如“小偷”或“七醉汉之家”之类,这样的姓氏,众专家估计也不会有人使用。
古老传统毕竟难以朝夕间改变,为了最大可能减少蒙民的抵触,《取姓法》允许蒙民选择历史人物或祖先的名号作为自家姓氏,却有超过半数的蒙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古往今来最具知名度的蒙古族历史人物----成吉思汗的氏族名号“孛儿只斤”。由于他大名鼎鼎,自然成为蒙古国民取姓的首选“样板”。
据初步估计有九成九的蒙民取姓为“孛儿只斤”的汉化姓“金”,这让张汉卿啼笑皆非,就像后世朝鲜之国姓“金”、韩国之国姓“朴”就是这样来的吧。虽然《取姓法》仍在艰难中跋涉,却不经易间给后人研究蒙古语言文字积下了不少难得的资料。恐怕这不是少帅的初衷吧?
幸好有了蒙古“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辉煌成绩,一些原先的上层人士转变最快,也都很快地给自己起了汉语名字。他们都是有知识的人,无论从道理上、还是政治形势上,都明白跟国家政权对着干的下场。
普通牧民则很开心,几百年了,祖祖辈辈都没能有个正式属于自己的名字,现在在自己这一代,实现了。尽管不识字,尽管觉得汉字很奇妙,但在各地派出所户籍登记簿上还是很认真地盯着自己的名字,有的还用手比划,仿佛这个名字就刻在自己的心上。许多年后,年长一代的蒙人文盲仍能清晰地认得甚至能写自己的汉语名字,仿佛刻在自己的心里一般。
为减轻牧民们的负担,联省自治政|府也是首先在东三省之外的蒙古省实现了五年制义务教育,因为这里的人口不多,花费还能够接受。这样,从这一年起,蒙族小学生都开始兼习汉字。
不是没有反弹的声音,有人认为时间久了,蒙族会被汉族同化。然而这个声音,在贫困的牧民们看来,却是不屑一顾。政|府不是弃蒙文,只是加大了对汉文的推广程度。在一拨拨后生晚辈越来越习惯地使用汉语汉字之时,他们并没有摒弃传统的蒙古文化并能使之发扬光大,这个事实就完全堵住了他们的嘴。
教育、汉化,落后的蒙地渐渐跟上内地的节奏,开始了新的征程。